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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商务CARB认证


CARB认证
        2007年4月,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s),它是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署(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的一个部门,投票通过了一项对木质人造板中甲醛释放的限令,这些新的限制将分两个阶段执行,执行开始期为2009年1月,而到2012年将全部实施。目前该法规是关于复合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量的最严格的标准之一,并且要求工厂要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来监管工厂的生产过程;从2009年1月1日起没有通过CARB认证的复合木制品和含有复合木制品的成品都不能获得进入美国加州的“绿卡”。该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的人造板生产企业和家具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十年一遇”的难得机遇。
1、法规的主要内容
CARB法规分两个阶段实施(Phase 1和Phase 2),第一阶段(P1)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要求用气候箱法ASTM E 1333或ASTM D 6007测试板材甲醛释放量,规定硬质胶合板(HWPW)必须小于0.08ppm、刨花板(PB)必须小于0.18ppm、中密度纤维板(MDF)必须小于0.21ppm。从2010年开始将陆续实施法规的第二阶段(P2)的要求。 
 
2、 法规的基本要求
该法规不单对生产板材的工厂有要求,对家具厂、进口商、贸易商、零售商都有严格的要求。其中对板材生产厂商的具体如下要求
 
    板材的甲醛释放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
 
    必须强制第三方认证
 
  产品上必须贴上合格的标签
3、CARB认证步骤
联络第三方认证机构
评估工厂质量控制
在工厂开发甲醛释放测试和评估
与树脂供应商商讨如何达到CARB释放标准
由CARB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TPC)进行工厂审核
关于CARB法规的实施对我国的木材企业和家具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挑战,同时也是一个“十年一遇”的难得机遇。我公司为企业提供了完整及有竞争力的一站式解决方案。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